保育员、育婴员职业技能鉴定
发布时间:2018-08-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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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草案,按照幼儿园每个班至少要配备三教共保的原则。保育员的岗位资格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没有取得保育员岗位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将不能从事保育员工作,岗位培训需求量较大。
育婴师的工作并不是单纯地替代父母的职责,并非全权负责0~3岁婴幼儿的生活和教育。育婴师的工作是在日常生活中,扶持、协助父母的教养,还必须加强和婴幼儿家长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关系,增进沟通和了解,取得良好的合作。经过培训与鉴定,各个等级的育婴师能够在婴幼儿的日常生活中,运用育婴的知识和经验,充分、有效地实施科学的教养,担当起婴幼儿的生活照料、护理、教育等工作,促进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其中高等级的育婴师还可以在社区、以及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的机构中,承担对婴幼儿家长的指导(包括个别和集体)、咨询等工作。
考试方式:理论+实操
考试合格:两科达60分及以上
证书用途:
1. 从事相关工作的执业标准,根据劳动法和相关部门规定,只有持有育婴师和保育员执业资格证书者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2. 申办幼儿园、托儿所和早教中心的相关人员都必须持有育婴师和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地方管理部门才受理核发经营许可证。
3. 根据国家要求持证上岗,在托儿所、幼儿园、早教中心从事幼教、早教和婴儿护理工作。
4. 根据保育员、育婴员证的等级,可作为加薪薪资的证明条件。
报名项目:保育员40课时,育婴员:60课时。一次不过,免费再次培训(不含补考费),报名电话:023-42669500,报名地址:重庆市合川区沙坪大道209号(重庆大学合川学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