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录计划
重庆市合川区消防救援支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若干名。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年龄18-30周岁男性;
(三)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四)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以及具有消防技能的人员优先;
(五)自愿从事消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六)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及其他标准 ,经培训考核合格;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接受报名。
2.报名电话:023-42735578。
3.报名地址:合川区钓鱼城街道黑岩村二社区消防救援支队301室。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以上证件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红底2寸照片3张。
(二)考核
考核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项目包括单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100米跑和3分钟仰卧起坐4项,3000米跑不达标或其余3项中2项不达标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只开展一次,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入职意愿等内容,参照消防员招录做法实施,统一标准,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合格情况,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消防员招录体检项目及标准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由重庆市合川区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安排专人开展。
(五)培训
由重庆会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向拟聘用人员发出培训通知。拟聘用人员按通知要求接受为期两个月(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消防业务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分配到各执勤中队参与正式工作。
(六)建立劳动关系
由重庆会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为参训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社会保险。
(七)用工单位
重庆市合川区消防救援支队。
(八)工作地点
重庆市合川区消防救援支队南津街中队、凤翔路中队。
四、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政府专职消防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续签、解除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待遇
1、培训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不含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费用),培训合格后统一发放。
2、经重庆市合川区消防救援支队考核合格后确定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基础工资为2400元。持续履行合同3年以内的,工龄工资标准为100元×N年;持续履行合同4至6年的,工龄工资标准为150元×N年;持续履行合同7年以上的,工龄工资标准为200元×N年。按照每月绩效实绩发放绩效补贴。其中,岗位练兵绩效补贴为1000元/月,执勤战备绩效补贴为300元/月,日常管理绩效补贴为300元/月。按照实际岗位任职发放岗位津贴。通过考核选拔被任命为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的,每月岗位津贴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在合同期内实际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岗位的,每月驾驶岗位津贴为400元。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五险按照相关规定由单位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分别承担,单位定期为每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每月享受8天的轮休假,未休假补助按照80元/天的标准发放。
4、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抚恤待遇。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合川区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