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报时间:1-3月
自2013年开始实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政策以来,我市共有近10万毕业生享受到了这一政策带来的温暖。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已启动,速速关注!!
二、发放对象
重庆高校在毕业年度内的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对于我市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年度的学生也可申请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三、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多重身份类别的不能重复享受。
申报流程是这样的:
第一步:申报
1月份,各院校开展补贴申请工作。申请人登陆“重庆就业网” (http://cqjy.cqhrss.gov.cn)或“重庆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给学校。
证明材料如何确定呢?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市内户籍: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学生本人未享受低保,属于低保家庭,需在系统中填写法定抚养人信息,并提交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低保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加盖鲜章)。
(二)残疾毕业生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院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贫困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加盖鲜章),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
市内户籍: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加盖鲜章)。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
市内户籍: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学校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上述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可为户口薄复印件(户主与申请人两页)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第二步:初审
补贴申请通道关闭后,各院校登陆“重庆就业网”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系统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公示。各院校在2019年3月15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市就业局。
第三步:审核
市级有关部门对高校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通过复审后将相关信息材料连同申请补贴资金的函送市财政局。补贴审核情况通过求职补贴系统反馈各院校。
第四步:发放
市财政局收到补贴申报并对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至各院校。各院校在收到补贴资金后将款项打入学生指定银行卡内。